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前身是1999年建成的首批桥梁结构工程交通部重点实验室,2020年3月经科技部、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运行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长期以来,实验室围绕国家交通建设重大战略需求,针对制约我国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养的关键科技问题,开展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建设、养护、管理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设立了山区桥梁结构行为与控制、山区桥梁智能感知与维护、山区隧道力学行为与运营安全等三个主要研究方向,着力解决制约我国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养的关键科技问题,已为20座世界之最的特大型桥隧工程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为推动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技术自主创新,促进学术交流,发现和培养本领域的科技人才,鼓励国内外科技工作者依托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设立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现发布2024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实验室主要研究领域
针对山区地形起伏大、地质条件复杂、气候气象条件复杂、人文环境独特、生态脆弱等建设条件,开展山区桥梁结构行为与控制研究,构建山区桥梁的设计理论、施工控制方法和防灾体系;针对高原高寒、日季温差大、雨雪雾多、自然灾害频发等运营环境,研究山区桥梁智能感知与维护,提升桥梁结构在承受大变幅气候反复作用的长期性能;针对高寒高海拔、高地应力、高地震烈度、高地温等山区特殊地质环境,研究山区隧道力学行为与运营安全,构建山区特殊地质条件下隧道设计理论、长期性能保持提升技术和安全运营措施。
二、本年度开放基金主要资助研究领域
围绕山区桥隧建设与运维中的热点问题,结合实验室研究特色,本年度开放基金拟资助以下研究领域:
1.山区大跨拱桥智能建造理论、技术与装备
2.桥梁状态智能感知新理论与新技术
3.山区桥梁耐久性与性能提升方法
4.低碳可持续土木工程材料、结构创新及工程应用
5.隧道数字化和智能建造理论、技术与装备
6.隧道运维和灾害防控关键技术与装备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学术道德,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 申请人应为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部门及其他机构的科技工作者;
3. 申请人应联合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研究人员;
4.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开放基金项目,主持在研的开放基金项目数仅限1项。
(二)申报要求
1. 申请人下载申请书简表和申请书,按格式和内容要求认真详细填写,A4纸打印书面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报送(或邮寄)到实验室;电子文档一份一并发送到实验室备案。
2. 申请人可将书面证明的研究成果作为附件附在申请书后以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但不作为申请的硬性要求。
3. 关于申报的相关要求在申请书简表和申请书中均有说明,填写时若与本指南有异议,以申请书简表和申请书具体要求为准。
4. 本年度开放基金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
四、有关申报说明
(一)项目执行
1. 2024年度开放研究基金项目拟设立“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两类。资助期限2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填写2024年9月-2026年8月。
2. 拟资助重点资助项目1-3项,平均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项目执行期内,需来实验室工作开展实质性合作交流,累积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做1次学术报告。
3. 拟资助一般资助项目15-20项,平均资助强度为5万元/项,项目执行期内,需来实验室开展短期合作交流,累积时间不少于2周,并做1次学术报告。
(二)项目审查
1. 实验室每年度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项目负责人应于开放项目批复的次年9月之前提交《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对不报送进展报告或工作无进展以及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下期经费。逾期不纠正、补报的,终止资助。
2. 项目完成后,必须向实验室提交结题申请,报送《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发表学术论文及著作复印件、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通过实验室组织的专家验收后由实验室归档。
3. 实验室将于每年9月组织召开结题会,对项目结题情况进行统一验收。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申请及相关材料后,需准备PPT来实验室现场做结题汇报,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结题。
4. 验收结果优秀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完成人员将作为以后重点实验室各类自主项目的优先资助对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或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以本实验室的名义向其所在单位发函问责,同时将项目负责人列入本实验室的失信名单,并在实验室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项目成果
1. 实验室鼓励前沿性和创新性的合作研究,鼓励应用落地。要求基金资助项目成果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非重庆交通大学)为第一作者,以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并公开发表的在SCI检索源刊论文1篇以上(其中,重点资助项目要求一区1篇或二区2篇;一般资助项目要求二区1篇或三区2篇;具体论文分区以中国科学院分区为准),论文作者署名应包含实验室合作研究人员。(注:上述论文不包括任何形式的会议论文)。
2. 资助项目所发表的论文、专著和专利等研究成果归实验室、研究者本人和其所在单位共有。第一完成单位为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中文名: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庆交通大学);英文名: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ountain Bridge and Tunnel Engineering, Chongqing Jiaotong University。
3. 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庆交通大学)开放研究基金资助(编号:XXXX)”,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ountain Bridge and Tunnel Engineering, Chongqing Jiaotong University(Grant No. XXXX)”,未标注的,结题时不计入成果。
(四)项目经费
1. 项目经费按照项目的进度情况拨付,项目立项后,首笔启动经费拨付50%,按时完成结题后拨付剩余的50%,因项目负责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拨付的,由负责人自行承担。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
2. 项目负责人准备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经费使用发票,按项目进展在合作的实验室科研人员处进行报账。项目经费以公对公的形式转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公共账户。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海外的,由项目负责人撰写授权转账委托书,委托合作的国内单位接收账款。
五、联系方式
1. 单位:重庆交通大学,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重庆交通大学);
3. 邮政编码:400074;
4. 联系人:徐湃;
5. 电话:023-62789147;
6. E-mail: mbte@cqjtu.edu.cn。
附件:
附件1 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庆交通大学)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简表.doc
附件2 山区桥梁与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庆交通大学)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 重庆交通大学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docx
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4年7月4日